符合个人数据保护法
员工数据依据第91/2025/QH15号法律及第356/2025/ND-CP号政府议定处理。
符合个人数据保护法
员工数据依据第91/2025/QH15号法律及第356/2025/ND-CP号政府议定处理。
专属客户门户
通过企业ERP实现自动化薪资处理,员工可自助查询工资单、请假和考勤。服务器位于越南。
双语服务
完整的薪资处理与报告,提供英语和越南语两种语言。
透明定价
每位员工每月固定费用,无隐藏费用或意外附加费。
从1名员工起即可扩展
从单名员工到整个团队,我们的薪资服务随您在越南的业务增长而调整。
在越南,雇主必须依据第41/2024/QH15号《社会保险法》和第74/2025/QH15号《就业法》为员工缴纳强制性社会保险、健康保险和失业保险(SHUI),比例为员工参保工资总额的21.5%,同时还需从员工工资中代扣10.5%。2026年,根据第293/2025/ND-CP号政府议定,第一地区(包括胡志明市和河内)的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每月5,310,000越南盾。这些法定上限和缴纳基数频繁变动,要求税前税后计算必须高度精确。
对于外籍员工,根据第109/2025/QH15号法律,个人所得税(PIT)取决于居民身份:税务居民需按全球收入适用最高35%的累进税率,而非居民仅就越南来源收入缴纳20%的固定税率。管理这种混合薪资结构,需要准确执行法定税务居民测试(在一个日历年度内或自首次抵越之日起连续12个月内在越南居住满183天及以上,或在越南拥有经常性居住场所/租房满183天及以上)、合理设计津贴结构,并确保所有员工数据处理严格遵守《个人数据保护法》(第91/2025/QH15号法律)。
将薪资外包给ICLV可有效降低上述合规风险。我们准确计算SHUI和个人所得税代扣金额,生成双语工资单,并准备银行直接转账文件,协助您的本地和外籍员工准时、准确地获得薪酬,符合越南劳动与税务法规要求。
我们审查您的员工名册、合同类型、津贴结构和SHUI登记状态。我们根据您公司的具体参数(薪资等级、扣除项和报告偏好)配置薪资系统。
每月在预先约定的截止日期前,您提供考勤记录、加班数据、新员工入职/离职信息以及任何变动薪酬项目。我们提供标准化模板以简化此流程。
我们的团队处理薪资:税前税后计算、SHUI计算、个人所得税代扣及实发工资确定。在最终确定前,您将收到薪资汇总报告以供审核和批准。
经您批准后,我们生成银行付款文件、准备双语工资单,并向相关机构申报SHUI缴纳和个人所得税申报,全部在法定截止日期前完成。
在年底,我们处理所有员工的个人所得税清算、办理税款退还或补缴,并准备内务厅(原劳动厅)和社会保险局要求的年度劳动及SHUI报告。
越南的薪资法规包含直接影响您利润的具体费率、截止日期和处罚措施。
雇主:17.5%社保 + 3%医保 + 1%失业保险 = 21.5%。员工:8%社保 + 1.5%医保 + 1%失业保险 = 10.5%。社保和医保缴纳基数上限为参考水平(等于基本工资每月2,530,000越南盾)的20倍,自2026年7月1日起为每月50,600,000越南盾(第161/2026/ND-CP号政府议定);失业保险缴纳基数上限为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20倍(第一地区为每月106,200,000越南盾,依据第74/2025/QH15号法律及第293/2025/ND-CP号政府议定)。按3000万越南盾参保工资计算,雇主的保险成本为每月645万越南盾(21.5%),另加2%工会经费(60万越南盾)。
工资薪金代扣个人所得税按季申报(第89/2026/TT-BTC号通知,自2026年7月1日起;不再按月申报)。年度个人所得税清算:3月31日前。逾期申报罚款:对组织每份申报表200万至2500万越南盾(个人减半)。
第一地区(胡志明市、河内):每月5,310,000越南盾。第二地区:4,730,000越南盾。第三地区:4,140,000越南盾。第四地区:3,700,000越南盾。它们决定最低工资下限和失业保险缴纳上限(地区最低工资的20倍)。社保缴纳基数的下限是参考水平(自2026年7月1日起为2,530,000越南盾),而非地区最低工资。
《劳动法》并未强制要求,但这是越南市场普遍的期望。该奖金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并申报;是否计入社保缴纳基数,取决于其属于与绩效挂钩的浮动奖金还是固定定期款项(第158/2025/ND-CP号政府议定第7条)。
正常工作日:基本小时工资的150%。周末:200%。公共假日:300%。越南将加班时间限制为每月40小时、每年200小时(特定行业为300小时)。超出加班上限的企业将视涉及员工人数面临1000万至1.5亿越南盾的罚款(第283/2026/ND-CP号政府议定第24条)。
社会保险迟缴或少缴:处以欠缴总额12%至15%的罚款(第283/2026/ND-CP号政府议定第43条,该比例为个人层面的处罚幅度,第7条第1款如何适用于组织尚无指导),并须全额补缴及按日加收0.03%的利息。个人所得税逾期申报:对组织每份申报表罚款200万至2500万越南盾(个人减半)。未登记《内部劳动规章》(员工10人以上):对企业雇主处以1000万至2000万越南盾罚款(第283/2026/ND-CP号政府议定第25条),且纪律解雇决定面临被判违法的风险。社会保险局会进行定期审计,违规事项可能引发追溯补缴与处罚。
薪资数据(工资、税号、银行账户、身份证号码)属于越南《个人数据保护法》(第91/2025/QH15号法律)及第356/2025/ND-CP号政府议定所规范的个人数据。ICLV依据上述规定处理您的薪资数据,并严格执行数据处理程序。
ICLV持续跟踪法规变化并及时更新您的薪资参数,协助您的月度和季度申报始终符合最新费率与法定期限。
"薪资错误不仅耗费金钱,也消耗信任。当员工看到错误的工资单时,他们会质疑一切。当社会保险局发现差异时,他们会审计一切。从第一个月起就正确处理薪资,是您能买到的最便宜的保险。"
David Nguyen
合伙人兼总监
注册会计师执照 #3868,越南财政部 · 在审计、税务和外商投资咨询领域拥有超过14年经验。在拥有500名以上员工的制造业外商投资企业的薪资结构方面拥有深厚经验。
雇主需缴纳17.5%的社会保险、3%的健康保险和1%的失业保险(合计为保险工资的21.5%)。员工需缴纳8%社保、1.5%医保和1%失业保险(合计10.5%)。社保和医疗保险的缴纳基数上限为参考水平(等于基本工资每月2,530,000越南盾)的20倍(自2026年7月1日起为每月50,600,000越南盾,依据第161/2026/ND-CP号政府议定),失业保险的缴纳基数上限则为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20倍(第一地区为每月106,200,000越南盾,依据第293/2025/ND-CP号政府议定)。
签订期限不少于12个月的定期劳动合同的外籍员工,属于强制性社会保险的参保对象(第41/2024/QH15号法律第2条第2款)。雇主缴纳20.5%(17.5%社保 + 3%医保),员工缴纳9.5%(8%社保 + 1.5%医保)。外籍员工不缴纳失业保险。
根据第109/2025/QH15号法律,税务居民(在一个日历年度内或自首次抵越之日起连续12个月内在越南居住满183天或以上,或在越南拥有经常性居住场所/租房满183天或以上)需就全球收入按5%至35%的累进税率纳税。非居民仅就越南来源收入按20%的固定税率纳税。居民身份的判定至关重要,会直接影响整体税负。
我们在每月25日前处理薪资(可根据您的日程调整)。强制性SHUI缴纳最迟须在次月最后一天前完成(第41/2024/QH15号法律第34条第4款),代扣个人所得税按季申报(季度结束后次月最后一日前,第89/2026/TT-BTC号通知)。我们管理所有法定截止日期并代表您进行申报。
可以。我们处理混合薪资结构,涉及不同的个人所得税处理方式、SHUI义务和货币考量。外籍员工薪资通常涉及影子薪资计算、住房津贴和搬迁福利,我们都会在社保和个税规则范围内进行设计。
提供。根据越南2019年《劳动法》,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关于试用期、解雇通知和强制性条款的具体要求。我们起草符合规定的英语和越南语双语合同,并就合同类型(定期与不定期)提供建议。
越南定期调整地区最低工资(最近一次通过第293/2025号政府议定,自2026年1月起生效)。当变动发生时,我们会重新配置SHUI缴纳基数、更新薪资参数,并通知您对薪酬结构的任何影响。
不是。《劳动法》并未强制要求发放第13个月工资。但这在越南是极为普遍的市场惯例,通常在春节前根据公司业绩和合同约定作为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年终奖金发放。该奖金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至于是否计入SHUI缴纳基数,则取决于其属于与绩效挂钩的浮动奖金还是第158/2025/ND-CP号政府议定第7条所规定的固定定期款项。
根据2019年《劳动法》:正常工作日为基本小时工资的150%,周末为200%,公共假日为300%。夜班津贴额外增加30%。越南将加班时间限制为每月40小时、每年200小时(制造业和海产品加工等特定行业可延长至300小时)。超出限制的企业将视涉及员工人数面临1000万至1.5亿越南盾的罚款(第283/2026/ND-CP号政府议定第24条)。
工作满12个月以上且合同终止(非因纪律原因)的员工有权获得遣散费:每工作一年可获得半个月工资。但是,雇主已缴纳失业保险(UI)的年份不计入计算。对于自2009年以来一直在缴纳失业保险的大多数外商投资企业,实际遣散费义务通常很小,但计算必须正确,以避免争议。
部分可以。根据第41/2024/QH15号《社会保险法》及第158/2025/ND-CP号政府议定第7条,强制性社保缴费基数包括按工作或职位确定的工资、工资性津贴,以及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具体金额且每个发薪周期定期稳定发放的其他补充款项。与工作绩效或生产率挂钩的浮动奖金不计入缴费基数,而餐费、交通费、电话费等补助仅在未作为固定金额载入劳动合同并定期发放时才不计入基数。不当的薪酬拆分可能在审计时引发追溯性补缴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