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dochina Link Vietnam
EnglishTiếng Việt中文
越南薪酬外包与人力资源合规

越南劳动合同:类型、试用期与合规指南

David Nguyen

作者: David Nguyen

专家审核
越南劳动合同:类型、试用期与合规指南
用AI总结本文:
DeepSeekChatGPTGeminiPerplexityCopilot

快速洞察 (AI 摘要)

在越南的企业必须依据2019年《劳动法典》(第45/2019/QH14号法律)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法定类型有两种: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长36个月),季节性劳动合同已被正式废除。根据第20条,连续签订两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若员工在合同期满后继续工作超过30天而未续签,第三份合同将依法自动转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适用4档上限(6天至180天),试用期工资最低为正式工资的85%。

劳动合同是确立越南雇主与雇员之间劳动关系、权利及运营义务的基础法律文件。对于外商直接投资(FDI)企业而言,严格依照2019年《劳动法典》(第45/2019/QH14号法律)进行合同架构设计,对于降低雇主责任风险、消除不当解雇隐患以及保持社会保险记录的完备性至关重要。

1. 两种法定劳动合同类型及自动转换陷阱

2019年《劳动法典》第20条第1款确立了仅有的两种合法劳动合同形式,正式废除了期限在12个月以下的季节性合同和临时性合同: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均未约定到期日或终止节点的合同。对于长期性、持续性的核心业务岗位,这是法定的标准类型。
  •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明确约定自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6个月期限的合同。

自动转换陷阱(2019年《劳动法典》第20条第2款)

当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且员工继续工作时,双方必须在30个日历日内签订新的劳动合同。若在该30天法定期限内未签订新合同,则原固定期限合同将依法自动转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若双方续签固定期限合同,雇主依法仅可再签一份固定期限合同(即最多连续两份固定期限合同)。若劳动关系在第二份固定期限合同之后仍然延续,则第三份合同必须签订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允许签订多份固定期限合同的三项法定例外

  1. 在越南工作的外籍员工:合同期限直接与劳动许可证(Work Permit)的有效期挂钩(第151条第2款)。
  2. 高龄员工: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多份连续固定期限合同(第148条第1款)。
  3. 基层工会负责人:合同期限自动顺延至其当选任期届满(第177条第1款)。

2. 四档法定试用期上限及强制性工资条件

根据2019年《劳动法典》第24条,试用期条款可直接写入劳动合同正文,也可单独签订试用协议。同一岗位的试用期仅可约定一次,且必须严格遵守第25条规定的4档法定期限上限:

试用档次与岗位分类 最长期限上限 法律依据及FDI合规要点
01. 企业管理者 最长180个日历日 适用于《企业法》界定的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经理)
02. 大专及以上学历岗位 最长60个日历日 适用于要求大专或以上学历的技术、专业或专门岗位
03. 中级职称、技术工人 最长30个日历日 适用于操作人员、职业技术工人或持有中级文凭者
04. 其他普通及基础劳动者 最长06个工作日 适用于体力劳动者、临时用工或仅需基本操作指导的岗位

法定试用期工资(第26条):约定的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该岗位正式工资的85%,且不得低于法定区域最低工资标准。

法定试用期禁止性规定(第24条第3款):对于期限不足01个月的劳动合同,雇主严禁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若工作表现未能达到双方约定的标准,任何一方均有权无需提前通知或支付补偿而解除协议。

3. 书面签订要求及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

根据2019年《劳动法典》第14条,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

  • 纸质合同:须制作两份内容相同的正本,雇主保留一份,员工在签署时持有一份。口头合同严格限于期限不足01个月的临时性用工(不包括家政服务人员、未满15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由授权代表代理的群体)。
  • 电子劳动合同:第14条第2款确认,依据《电子交易法》以数据电文形式通过电子方式签订的劳动合同,与传统书面纸质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使用经认证的数字签名签署的合规电子合同,无需纸质副本即可满足法定审查要求。

对于外商投资企业而言,双语合同(英文-越南文)是通行做法。但在发生任何冲突或争议时,越南文版本在劳动监察机构和劳动法院面前具有优先法律效力。

4. 第21条及第10/2020/TT-BLDTBXH号通知项下的法定必备合同条款

2019年《劳动法典》第21条及第10/2020/TT-BLDTBXH号通知规定了10项必备合同条款:

序号 法定必备条款 合同具体内容 FDI雇主合规要点
01 合同双方身份信息 雇主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员工全名、出生日期、身份证/护照号码 签署人须具备法定权限或有效授权委托书
02 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岗位职责、专业范围;主要工作场所及临时调配范围 第29条项下临时调岗的必要基准
03 合同期限 固定或无固定期限;正式生效日及到期日 外籍员工的合同期限须与劳动许可证有效期匹配
04 薪酬与支付条件 基本工资、津贴、附加报酬;发薪周期及发放方式 明确区分应缴纳保险的工资与免税津贴
05 调薪机制 薪资调整的条件、时间节点及绩效考核标准 须与经工会参与确定的内部分级工资表一致
06 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 每日/每周工作时间;班次间隔、法定休息及年休假 严格遵守每日8小时、每周48小时上限;加班须员工自愿同意
07 劳动安全防护设备 针对岗位危害配备的具体个人防护用品(PPE) 工程制造类岗位强制要求;费用由雇主承担
08 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依据越南社会保险法律的法定义务承诺 严禁以现金替代法定社会保险参保
09 职业技能培训 关于在职培训及技能发展的权利与义务 高成本雇主资助培训须另行签订培训服务期协议
10 职业健康与安全 对工作场所健康、卫生及危害操作规程的强制遵守 与已登记的劳动规章制度直接衔接

入职档案合规:雇主须保存经核验的员工档案,包括身份证/护照核证副本、履历表、健康证明(12个月内出具)以及外籍员工的劳动许可证。雇主严禁扣押员工个人证件原件或要求缴纳押金作为履约保证(第17条)。

5. 第12/2022/ND-CP号议定项下的企业行政处罚风险

劳动监察机构依据第12/2022/ND-CP号议定第9条、第10条及第32条实施行政处罚,企业雇主罚款金额依据第6条第1款加倍计算:

违规类别 法律依据 企业罚款区间(越南盾) 强制整改措施
未签订书面合同(满01个月以上) 第12/2022号议定第9条第1款 4,000,000 - 70,000,000(按用工人数分级) 强制补签合同;补缴社会保险
错误划分合同类型 第12/2022号议定第9条第2款a项 2,000,000 - 40,000,000(按用工人数分级) 强制转换为合规合同类型
试用期期限违法 第12/2022号议定第10条第2款a项 4,000,000 - 10,000,000 须按100%工资支付超出试用期部分
试用期工资低于85% 第12/2022号议定第10条第2款c项 4,000,000 - 10,000,000 补足工资差额并支付法定利息
对不足01个月合同约定试用期 第12/2022号议定第10条第2款b项 4,000,000 - 10,000,000 须按100%工资支付试用期期间报酬
扣押身份证原件或收取押金 第12/2022号议定第9条第3款 40,000,000 - 50,000,000 立即归还证件或退还押金
无劳动许可证雇佣外籍员工 第12/2022号议定第32条第4款 60,000,000 - 150,000,000 遣返无证外籍人员;接受运营审查

除法定罚款外,合同瑕疵还会使雇主在劳动争议诉讼、税务稽查以及社会保险补缴追索中面临重大责任风险。

6. FDI雇主的劳动合同风险控制策略

外商投资企业应落实四项治理保障措施,以维持合规的用工运营:

  1. 自动化30天合同到期追踪:在合同到期日前45天设置自动提醒,及时办理续签或正式终止通知,防止无意中触发无固定期限合同自动转换。
  2. 标准化试用期档次管理:对照法定资格标准审查岗位说明书,防止试用期非法超出30天、60天或180天上限,同时严格维持85%的工资下限。
  3. 精确拆分薪酬构成:严格按照第10/2020/TT-BLDTBXH号通知,将合同基本工资与免税、免社保津贴区分开来,避免稽查调整。
  4. 统一人力资源管理:确保劳动合同、劳动规章制度及法定员工解雇流程之间完全一致,保障管理权限的合法性。

ICLV劳动合同战略咨询与人力资源合规服务

Indochina Link Vietnam(ICLV) 为跨国公司和外国投资者建立稳健的用工治理体系提供协助:

  • 根据具体运营情况起草并本地化合规双语劳动合同。
  • 优化薪酬方案、津贴结构及试用期条款,实现税务和社会保险合规的最优配置。
  • 在劳动争议调解和行政监察中代理雇主。
  • 为外籍董事和专业人才办理劳动许可证及领事认证。

请通过邮箱 info@indochinalink.com 联系我们的专业法律团队,或了解我们的薪酬与人力资源合规咨询服务

法律免责声明:本指南提供截至2026年9月的一般专业信息。雇主应就具体的用工招聘及合同安排获取合格法律意见。

常见问题

核心长期岗位应使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的项目制岗位可使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长36个月)。2019年《劳动法典》仅允许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签一次;根据第20条,第三份合同自动转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2019年《劳动法典》第14条及《电子交易法》,以数据电文形式通过电子方式签订的劳动合同与传统书面纸质合同具有完全相同的法律效力。

根据2019年《劳动法典》第26条,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该岗位正式约定工资的85%,且不得低于法定区域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第12/2022/ND-CP号议定第9条,未签订书面合同的企业罚款为400万至7000万越南盾(视用工规模而定),并须补缴社会保险费用。

关于作者们

David Nguyen

David Nguyen

合伙人、董事、注册会计师

越南执业注册会计师(CPA)。专注外资企业并购尽职调查、IFRS与VAS准则转换、制造业落地合规,并出任多家外商投资企业首席会计师。

制造设置并购交易支持IFRS/VAS转换首席会计师
Tiffany Nguyen

Tiffany Nguyen

顾问、会计经理、资深特许公认会计师(FCCA)

ICLV专业顾问、会计经理、资深特许公认会计师(FCCA),拥有10余年跨国财务管理经验。精通多主体集团合并报表、IFRS/VAS合规、增值税退税及外资财务内控体系搭建。

财务报告与IFRS/VAS准则转换多主体集团报表合并FDI税务合规与增值税退税会计系统设计与内部控制

订阅专业洞察

获取最新法规动态和外商投资指南,直达您的邮箱。无垃圾邮件,随时退订。

更多关于 越南薪酬外包与人力资源合规

用AI总结

DeepSeekChatGPTGeminiPerplexityCopil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