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劳动法典》将雇主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严格限制在7项法定理由之内。在更广泛的越南劳动法与外商投资企业人力资源合规框架下,提出无效理由、错误计算预先通知期或跳过程序步骤,都会导致法院判定解雇违法。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裁决将强制雇主恢复员工原职、补缴争议期间的社会保险、支付整个争议期间的欠付工资,以及至少相当于2个月工资的法定赔偿。以月薪30,000,000越南盾的高管为例,6个月的争议将产生至少240,000,000越南盾的直接风险,尚不包括法律费用和劳动稽查风险。若员工本人不愿返岗,还须加付遣散费;若雇主不愿恢复原职且员工同意,则须同时支付遣散费和双方协商的至少2个月工资。
1. 第36条规定的7项法定解除理由
雇主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也不得在未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以金钱替代预先通知期。越南劳动法不承认单方面以薪代通知的做法。任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都必须满足《2019年劳动法典》规定的7项理由之一:
| 法定理由 | 适用条件 | 必备证据材料 |
|---|---|---|
| 1. 反复未完成工作(a项) | 依据在征询基层员工代表组织意见(设有该组织的情形)后制定并公开张贴的内部标准进行评估。 | 未达标周期的考核记录(建议连续2个周期);经签署的绩效改进计划(PIP)。 |
| 2. 长期治疗(b项) | 治疗满12个月(无固定期限合同)、6个月(12至36个月合同)或合同期限的一半(不到12个月合同)后仍无法工作。 | 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出院记录或医疗证明。 |
| 3. 不可抗力或搬迁(c项) | 自然灾害、火灾、重大疫情或国家要求搬迁,且裁员不可避免。 | 政府正式紧急状态声明或国家机关的书面搬迁命令。 |
| 4. 合同中止期满后未返岗(d项) | 劳动合同中止期满后15个日历日内员工未报到。 | 第15日后记录的书面缺勤记录;以挂号信送达的正式通知函。 |
| 5. 擅自缺勤5天(e项) | 无正当法律理由连续缺勤5个或以上工作日。 | 每日考勤表;每日书面缺勤记录;正式的书面说明要求。 |
| 6.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dd项) |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2026年:男性为61岁6个月,女性为57岁)。 | 人事档案原件、身份证/护照;解除前发出的书面退休通知。 |
| 7. 招聘信息不实(g项) | 提供直接影响录用决定的虚假个人信息或学历证明。 | 原始求职申请和简历;培训机构出具的确认造假事实的书面核实函。 |
缺勤涉及两套不同的规则:员工无正当理由连续缺勤5个工作日的,雇主可无需预先通知即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第36条第1款e项)。纪律性解雇则是另一套程序,须在30天内累计擅自缺勤5天,或365天内累计20天(第125条第4款)触发,并走完整的纪律处分流程。在选择路径之前,请参阅越南内部劳动规章。
风险区分:因重组、技术变革或合并导致的裁员,须制定正式的用工方案、与工会对话,并提前30天通知省级人民委员会和受影响的员工(第42条第6款)。更完整的规则参见越南劳动法与外商投资企业人力资源合规。
2. 按合同类型划分的法定预先通知期
通知期即使只差一天,也须支付未履行通知期天数的工资,并使该解雇面临被认定违法的风险。《2019年劳动法典》第36条第2款和第145/2020/ND-CP号议定规定了最低预先通知期:
| 劳动合同类型 | 法定预先通知期 | 计算规则 |
|---|---|---|
| 无固定期限合同 | 至少45天 | 按连续日历日计算 |
| 固定期限合同(12至36个月) | 至少30天 | 按连续日历日计算 |
| 12个月以下固定期限合同 | 至少3个工作日 | 按实际工作日计算 |
| 特殊行业(航空、海运、企业管理人员) | 至少120天(无固定期限或12个月以上固定期限) 至少为合同期限的四分之一(12个月以下) |
适用于机组成员、航空器维修人员、船员及《企业法》规定的企业管理人员 |
| 擅自缺勤5天以上 | 无需预先通知 | 雇主可不经通知解除;纪律解雇属于另一套程序 |
应发出经员工签字确认的书面通知,并记载实际日期,以避免对通知期起算时点产生争议。因长期患病解除的,无论合同类型,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d项和e项情形无需预先通知。未经员工自愿书面同意,雇主不得以金钱替代通知期。合同转换规则参见越南劳动合同类型、自动转换规则与试用期合规。
若员工主动辞职:员工须提前通知至少45天(无固定期限合同)、30天(12至36个月期限合同)或3个工作日(12个月以下期限合同)。员工一方的更多规则见越南劳动法与FDI合规指南。
3. 遣散费与失业补偿对比
遣散费与失业补偿在法律依据、资格门槛和支付公式上存在根本差异,分别由《2019年劳动法典》和第145号议定规定:
| 对比项目 | 遣散费 | 失业补偿 |
|---|---|---|
| 触发情形 | 合同到期;协商解除;合法单方解除;企业解散。 | 结构或技术变革;经济困难;企业合并或分立。 |
| 工龄资格 | 连续正常工作满12个月。 | 连续正常工作满12个月。 |
| 法定支付标准 | 每满一年工龄支付0.5个月工资。 | 每满一年工龄支付1.0个月工资,且最低不少于2个月工资。 |
| 计算期间 | 总工龄减去已由失业保险(UI)覆盖的期间和此前已支付的期间。 | 总工龄减去已由失业保险(UI)覆盖的期间和此前已支付的期间。 |
| 计算基数 | 解除前连续6个月的平均合同工资。 | 解除前连续6个月的平均合同工资。 |
| 个人所得税处理 | 法定支付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出法定标准的部分,仅当公司规章、劳动合同或集体劳动协议已规定更高标准时才免税(第253/2026/ND-CP号议定第8条第3款h项,自2026纳税年度起)。 | 与遣散费相同的处理。 |
员工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或连续5个工作日擅自缺勤的,无需支付遣散费。根据第145号议定,工龄按以下规则取整:1至6个月计为0.5年;超过6个月计为1.0年。计算基数为解除前连续6个月的平均合同工资,不包括非固定奖金和非常规津贴。薪酬结构参见雇主薪资成本与毛薪到净薪计算指南。
4. 解除后14天结算与法定手续
《2019年劳动法典》要求双方在劳动合同解除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结清全部未付款项(第48条第1款)。仅在不可抗力或企业重组情形下,该期限可延长至30个日历日。
强制性财务义务:
- 未付工资:结清截至最后工作日的全部应得工资。
- 未休年假:对未休的法定年假支付现金补偿。
- 遣散费或失业补偿:根据工龄全额支付法定款项。
行政与监管手续:
- 社会保险手册封存:向越南社会保险局(VSS)完成缴费确认,并归还所扣留的证件原件,包括资格证书。社会保险手册现以电子形式签发,纸质手册仅应请求签发(《2024年社会保险法》第41/2024/QH15号)。雇主不得以商业纠纷为由扣留纸质社会保险手册。参见越南2026年社会保险费率与VSS合规框架。
- 外籍员工手续:雇主须收回工作许可证,并在许可证到期之日起15天内交还发证机关(第219/2025/ND-CP号议定),办理程序参见工作许可证指南;并在离境前且不迟于劳动合同终止之日起45天内(第252/2026/ND-CP号议定)完成183天居住规则下的个人所得税清算。
5.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与经济责任
违反法定理由或程序解除劳动合同的雇主,须根据《2019年劳动法典》第41条承担以下民事责任:
- 强制恢复原职: 将员工恢复至原岗位、原职务和原合同工资。
- 补发工资和补缴保险: 支付全部未获准工作期间的工资,并补缴社会保险(BHXH)、医疗保险(BHYT)和失业保险(BHTN)。
- 法定赔偿: 额外支付至少相当于2个月合同工资的赔偿。如违反通知期规定,还须支付未履行通知期天数的工资。
- 不恢复原职时的结算: 如员工不愿返岗,在前述补发工资和补偿之外,另行支付遣散费。如雇主不愿恢复原职且员工同意,须同时支付遣散费和双方约定的不低于2个月工资的款项。
除民事责任外,企业雇主还面临第283/2026/ND-CP号议定(2026年9月10日生效,取代第12/2022/ND-CP号议定;组织罚款为个人罚款的2倍)规定的行政处罚。解除劳动合同支付方面的违法行为适用第18条第2款;履行合同期间扣留证件原件的处罚规定见劳动合同指南:
| 违规类别 | 行政处罚金额区间(组织) | 强制整改措施 |
|---|---|---|
| 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支付应付款项 | 2,000,000至40,000,000越南盾(按受影响员工人数分档) | 未规定 |
| 解除劳动合同时应付款项逾期支付(14个工作日期限来自《劳动法典》) | 2,000,000至40,000,000越南盾(按受影响员工人数分档) | 未规定 |
| 未支付或少支付遣散费或失业补偿 | 2,000,000至40,000,000越南盾(按受影响员工人数分档) | 支付全额补助金,并按国有商业银行公布的最高活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 |
| 扣留社会保险手册 | 2,000,000至40,000,000越南盾(按受影响员工人数分档) | 完成社会保险、失业保险缴费时间确认,并归还所扣留的证件 |
| 未发出书面解除通知 | 2,000,000至6,000,000越南盾 | 未规定 |
| 经济性裁员未提前30天通知或未制定劳动使用方案 | 10,000,000至20,000,000越南盾 | 支付未提前通知天数的工资 |
6.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与外商投资企业风险缓释
根据《2019年劳动法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MSA)是外商投资企业在重组过程中最安全的操作机制。管理层须控制3项核心风险:
- 胁迫与强制签署主张: 以纪律解雇相威胁迫使员工签署协议,可能导致法院认定协议无效。保留协商记录、给予合理的审阅时间,并提供自愿性经济补偿方案。
- 女性员工保护: 《2019年劳动法典》禁止以结婚、怀孕、休产假或哺乳12个月以下婴儿为由辞退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仅有雇主终止经营等少数例外。合规规则参见产假与陪产假雇主义务。
- 工会干部保护: 单方解除非专职工会干部的劳动合同,须取得直接上级工会的书面同意(《工会法》第50/2024/QH15号);解除基层员工代表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劳动合同,须与该领导班子书面协商一致(《2019年劳动法典》)。无法达成一致的,双方应向主管机关报告,雇主自报告之日起满30天后方可决定。工会合规参见工会费义务与雇主禁止行为规则。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争议免于强制调解,可直接诉至人民法院(《2019年劳动法典》)。请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并参见越南劳动争议解决与雇主合规程序了解程序规则。
ICLV战略性劳动咨询与解除劳动合同合规服务
Indochina Link Vietnam(ICLV)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人事档案审计、绩效评估框架搭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起草以及劳动争议代理服务:
- 在实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前,对人事档案进行法律审计和风险评估。
- 起草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和合规的绩效改进计划(PIP)。
- 指导社会保险手册封存、外籍员工个人所得税离境清算和工作许可证移交。
- 代理劳动调解和人民法院诉讼程序,提供法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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