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5年8月7日起,第219/2025/ND-CP号议定在越南劳动法与FDI合规的法定框架内,重构了外籍劳务管理机制,取代第152/2020/ND-CP号议定(经第70/2023/ND-CP号议定修改)中关于外籍劳动者的规定。材料齐全后,工作许可证在10个工作日内签发;您须在入职日期前10至60天内提交申请。此次监管改革取消了原有的两步申请流程,将外籍劳务需求说明与许可证签发合并为一份统一申请,由省级主管机关(省人民委员会或其授权机关)完成审核。
对FDI企业而言,一项核心原则是:越南要求在执行本地劳动合同之前,必须取得有效的工作许可证或正式豁免证明。对多数招聘路径而言,书面劳动合同应在许可证签发之后、该议定规定的入职日期之前签署。若外籍员工在无许可的情况下实际工作,企业将依据第283/2026/ND-CP号议定被处以6000万至1.5亿越南盾的行政罚款。
1. 第219/2025/ND-CP号议定下的资质标准与职业类别
该议定更新了职业资格要求,放宽了以往的经验门槛,以吸引国际人才进入战略投资项目:
- 外籍专家:
- 一般标准:大学本科学历或以上(或同等学历),加上至少2年与越南拟任岗位相匹配的相关专业经验(较旧规的3年有所降低)。
- 优先高科技领域(1年规则):对于金融、科学、技术、创新、国家数字化转型或由部委、省级人民委员会确定的优先社会经济领域招聘的专家,法定经验要求降至至少1年相关经验,并须持有专业学位。
- 技术工人:
- 职业培训路径:至少1年专业技术培训,加上至少2年技术领域的实践经验。
- 实践经验路径:至少3年与拟任技术岗位直接相关的可证明实践经验,无需正式的1年职业证书。
所有外籍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及海外工作证明信,均须办理领事认证;如由《海牙认证公约》(Apostille)成员国出具,则可办理海牙认证(自2026年9月11日起,依据第293/2026/ND-CP号议定),依条约或对等原则获豁免的除外;仍须完成经认证的越南语翻译及公证。
2. 统一03号表格流程与办理时限
依据该议定,您使用法定03号表格提交一份合并材料,将外籍劳务需求说明与工作许可证申请合为一体。越南劳动者招聘环节已并入03号表格:对依劳动合同聘用的外籍员工,雇主须在提交材料前至少5天向越南劳动者发布招聘信息,并在03号表格第二部分说明未能招到合适人选。
法定提交窗口:雇主必须在外国公民预计入职日期前至少10天、最多60天提交合并的03号表格材料。对于位于工业区或经济区内的雇主,只有当该省已将此事项下放时,才由区管理委员会办理工作许可证(第219/2025/ND-CP号议定)。在其余省份,材料提交至省级内务厅(DOHA),该厅于2025年接替了原劳动荣军与社会厅(DOLISA)的劳动管理职能。
法定申请材料包括:
- 03号表格(依据该议定):外籍劳务需求审批与工作许可证签发的统一申请。
- 经领事认证或海牙认证的学历证书(依条约或对等原则获豁免的除外)及雇主证明信。
- 司法记录(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外国主管机关(经领事认证或海牙认证,获豁免者除外)或越南警方出具,自出具之日至提交日不超过6个月。
- 体检合格证明:由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境外体检证明仅在存在互认条约或协议时可用,且自签发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护照照片:两张4x6厘米白底彩色照片,正面免冠、不戴眼镜。
- 有效护照:护照仍在有效期内。
省级主管机关审核材料,并在收到完整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签发法定工作许可证(04号表格)。工作许可证最长有效期为2年,可续期一次,最长再延长2年。
3. 法定工作许可证豁免(第219/2025/ND-CP号议定第7条)
该议定的这一条款列出15项豁免情形,仅第一项就涵盖《劳动法》的六种情形。FDI企业应重点关注以下四类:
- 出资人与投资者(30亿越南盾及以上门槛):有限责任公司(LLC)的外国所有者或出资成员,注册资本出资额至少30亿越南盾;以及股份有限公司(JSC)的董事长或董事会成员,出资额至少30亿越南盾,均依法免办工作许可证。
- 短期商务派遣:在越南从事专业工作每公历年累计不超过90天(自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外籍专家。
- 公司内部调任人员(ICT):在越南WTO承诺项下11个服务领域经营的外国企业,其内部调任的外籍管理人员、高管、专家和技术人员,前提是该员工在派往越南工作前,已被该外国企业连续聘用至少12个月。
- 持牌外籍律师:持有越南司法部签发的有效执业许可证的外国律师。
部分豁免情形仍须取得正式的工作许可证豁免书面确认:雇主在预计入职日前10至60天内提交申请,主管机关在5个工作日内签发。出资额达30亿越南盾的出资人与董事会成员、每年累计工作不满90天的外籍人员以及持牌外籍律师无需办理该确认,但按该议定须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向主管机关通报。
4. 暂住证(TRC)与出入境关联
工作许可证在办理期间,外国公民不得先行上岗;只有工作许可证或免办确认书签发后,方可开始工作。作为不得变更签证目的这一一般规则的例外,为其他目的签发的签证在该文件到手后,可以转为劳动签证(免办确认书对应LD1,工作许可证对应LD2)。
在取得工作许可证或豁免证明后,企业担保方须向省级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暂住证(TRC,LD1或LD2类别):
- 暂住证有效期与所依据的工作许可证一致(最长2年)。
- 持有有效暂住证可多次入境越南而无需续签签证,便于办理个人税号和开设境内银行账户,并可为配偶和子女办理家属居留卡。
- 暂住证标准办理时间为在出入境管理局提交完整材料后5至7个工作日。
5. 外籍人员的“纯名义雇主”陷阱
根据2019年《劳动法》和第219/2025/ND-CP号议定,直接使用外籍劳动者的单位须说明用工需求,并以担保雇主身份出现在工作许可证上。
风险提示:以名义雇主方式转派外籍人员
若服务机构取得许可证后将该劳动者转派至另一独立法人工作,因登记的雇主并非实际用工方,材料有被主管机关拒收的风险。
由于越南对劳务租赁设有上限,并对可派遣岗位有限制(参见名义雇主(EOR)对比),外国公司在设立本地子公司之前派驻专家,通常采用与持有相应技术业务资质的实体签订技术服务合同的方式,而不是纯粹的名义雇主安排。
6. 行政处罚与执法制裁(第283/2026/ND-CP号议定)
外籍劳务违规的制裁措施依据第283/2026/ND-CP号议定第13条确立(2026年9月10日生效,取代第12/2022/ND-CP号议定),涵盖通报类违规(第1款)以及雇用无有效工作许可证的外籍员工(第5款)。企业雇主的罚款为个人雇主基准罚款的两倍:
| 违规情形 | 个人罚款 | 企业罚款(2倍) | 法定依据 |
|---|---|---|---|
| 雇用1至10名无工作许可证的外籍员工 | 3000万至4500万越南盾 | 6000万至9000万越南盾 | 第283/2026/ND-CP号议定 |
| 雇用11至20名无工作许可证的外籍员工 | 4500万至6000万越南盾 | 9000万至1.2亿越南盾 | 第283/2026/ND-CP号议定 |
| 雇用21名及以上无工作许可证的外籍员工 | 6000万至7500万越南盾 | 1.2亿至1.5亿越南盾 | 第283/2026/ND-CP号议定 |
| 雇用工作许可证已过期的外籍员工 | 同档 | 同档 | 第283/2026/ND-CP号议定 |
| 未按第219号议定要求就豁免或工作许可证进行通报,或通报逾期、内容不全 | 100万至300万越南盾 | 200万至600万越南盾 | 第283/2026/ND-CP号议定 |
除罚款外,无证外籍员工个人被处罚款1500万至2500万越南盾,并可能被驱逐出境,属附加处罚。此外,税务机关在企业所得税(CIT)审计中,如相关支出不符合第320/2025/ND-CP号议定的扣除条件,可能不予扣除无证外籍人员的工资支出。
7. 常见合规瓶颈与一体化人力资源管理
FDI企业在办理工作许可证过程中经常面临四大运营障碍:
- 领事认证或海牙认证存疑:外国学历证书在办理领事认证或海牙认证前未在原籍国取得认证的,可能被退回,导致招聘计划延误数周。
- 无犯罪记录证明过期:警方无犯罪记录证明在提交时须不超过6个月。您须将背景调查的出具与03号表格的提交同步安排。
- 体检不合规:体检合格证明须由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出具;不符合该条件的机构出具的证明有被拒收的风险。
- 许可证续期申请延误:工作许可证续期申请须依该议定在许可证到期前至少10天、最多45天提交。在该期限之外提交,续期材料有被拒的风险;许可证一旦过期,则须重新申请办理新证。
许可证签发后,您须完成后续合规事项:签署正式劳动合同,为劳动合同期限满12个月及以上的外籍员工办理强制社会保险(雇主缴纳20.5%,员工缴纳9.5%,含医疗保险,不含失业保险;公司内部调任人员除外),并管理月度代扣代缴及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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