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越南解散一家外商投资企业需要6-12个月,并且必须依次获得四个政府机构的清算证明:税务机关、劳动厅、海关(针对出口加工企业)以及财政厅(原计划与投资厅)。所有步骤都无法并行——每一步都依赖于前一步的完成。从在越南设立企业到退出的完整生命周期中,解散是最后阶段。
仅税务清算通常就会消耗3-6个月。省级税务机关会在出具清算证明前,对所有未结清的纳税期间进行全面审计。没有清算证明,就无法注销。
试图走捷径的公司会发现,即使公司停止运营,法定代表人仍需对未解决的义务承担个人责任。
核心要点
- 从解散决议到最终注销,至少需要6-12个月。
- 税务清算审计(3-6个月)是关键路径——无法绕过。
- 员工安置:企业解散时,劳动合同终止(《劳动法》第34条)。遣散费:每工作一年支付0.5个月工资(第46条)。
- 出口加工企业必须在税务清算前完成保税货物的海关清关。
- 在注销完成前,法定代表人责任持续存在——个人离境计划需谨慎。
解散时间线

| 阶段 | 时长 | 关键活动 |
|---|---|---|
| 1. 决议 | 第1周 | 董事会/成员决议,成立清算委员会 |
| 2. 通知 | 第2-4周 | 公告、债权人通知、员工通知 |
| 3. 员工安置 | 第1-2个月 | 支付遣散费、关闭社保账户、向劳动厅报告 |
| 4. 资产清算 | 第2-4个月 | 出售设备、终止租赁、收回应收账款 |
| 5. 税务清算 | 第3-9个月 | 税务审计、结清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获取清算证明 |
| 6. 海关清关(出口加工企业) | 第3-5个月 | 保税货物核对、对未售出库存缴纳关税 |
| 7. 注销 | 第6-12个月 | 向财政厅提交申请、销毁印章、关闭银行账户 |
第一阶段:解散决议
决议前的前提条件: 所有分公司、代表处及附属经营场所必须先行关闭——母公司不能在子公司仍存续的情况下解散。公司不得涉及任何未决的法院案件或仲裁。在解散过程中不会留在越南的外国投资者应安排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如在境外签署,需办理领事认证。
成员委员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东大会(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解散决议(《企业法》第59/2020/QH14号,第207–208条)。决议必须明确:
- 解散原因
- 资产清算和债务清偿的时间表
- 清算委员会的组成和权限
- 员工安置计划
第二阶段:债权人及公众通知
决议通过后7天内:
- 向财政厅提交解散通知
- 在国家公共服务门户网站(Cổng Dịch vụ công Quốc gia)上发布解散公告
- 向所有已知债权人发送书面通知及付款计划
- 在公司注册地址张贴解散通知
自决议之日起180天内,解散程序对利益相关方的异议保持开放(《企业法》第59/2020/QH14号,第208条)。清算委员会审查并解决债权人索赔,并按法定优先顺序分配资产:清算费用 → 员工工资和福利 → 纳税义务 → 贸易债权人 → 剩余资产分配给投资者。
第三阶段:员工安置
解散将导致所有未履行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法》第45/2019/QH14号,第34条)。公司必须结清雇佣义务:
- 遣散费: 对于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员工,每工作一年支付0.5个月的平均工资(第46条)
- 员工通知: 公司必须书面通知员工其劳动合同终止事宜(第45条)
- 失业保险: 缴纳失业保险满12个月以上的员工有资格领取失业救济金——公司需在账户关闭前协助申请
- 社会保险账户关闭: 结清所有社保、医保、失业保险缴费,关闭雇主账户,并将社会保险手册归还给每位员工
对于外籍员工:工作许可证在劳动厅注销。暂住证必须交还移民局。工作许可证注销应在公司注销前完成——之后处理会变得非常困难。
第四阶段:资产清算
出售或转让所有公司资产:
- 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车辆)——按市场价值或低于市场价值出售,需有适当文件
- 库存和原材料
- 应收账款——收回或核销
- 办公室租赁——按租赁协议条款终止(可能适用提前终止罚金)
对于拥有专业设备的制造企业,向同一工业区内其他外商投资企业出售资产很常见。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可能会协助牵线。
第五阶段:税务清算
这是最耗时的阶段。省级税务机关进行全面审计,涵盖:
- 企业所得税: 最终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以及所有先前未结清期间的账目核对
- 增值税: 最终增值税申报表、进项税抵扣核实以及待处理退税的解决
- 个人所得税: 最终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核对及所有员工的年度汇算清缴
- 外国承包商税: 所有外国承包商税代扣代缴情况的核实
解散期间的增值税退税: 如果公司积累了进项税留抵税额(制造型外商投资企业常见),退税申请将与税务审计同时进行——但这会使时间线延长约40个工作日。税务机关在退税支付或放弃之前,不会出具最终清算证明。
只有在所有义务(包括审计发现产生的任何罚款和利息)结清后,税务机关才会出具税务清算证明(Xác nhận hoàn thành nghĩa vụ thuế)。
典型时长:3-6个月,但情况简单的案件可能在60-90天内完成。复杂案件会延长至120天以上。常见的延误原因:转让定价调整引发额外企业所得税、未解决的增值税退税申请,以及前年度扣除的缺失文件。
第六阶段:海关清关(出口加工企业)
出口加工企业面临额外要求:
- 与海关当局核对保税货物库存
- 对任何未出口的保税原材料或成品缴纳进口关税和增值税
- 结清海关相关义务(罚款、滞纳金或争议)
- 获取海关清关证明
此阶段与税务清算同时进行,但必须在注销前完成。
第七阶段:注销
在获得税务清算证明、海关清关证明(如适用)和债务清偿证据后:
- 向财政厅提交注销申请
- 财政厅在国家公共服务门户网站(Cổng Dịch vụ công Quốc gia)上发布注销通知(5个工作日)
- 根据警方通知销毁公司印章(10天内)
- 关闭所有银行账户
- 归还数字证书并取消电子身份注册
在财政厅出具注销确认函之日,该法人实体即告终止。
解散成本
政府不收取解散申请费,但专业和运营成本会累积:
| 成本构成 | 典型范围 |
|---|---|
| 会计/税务咨询费(清算支持) | 3000–6000万越南盾(约合1200–2400美元) |
| 法律服务费(申报、授权委托书、印章销毁) | 1000–2000万越南盾(约合400–800美元) |
| 员工遣散费(因员工人数而异) | 0.5个月工资 × 工作年限 × 员工人数 |
| 税务罚款/利息(如审计发现问题) | 可变——多年问题可能超过1亿越南盾 |
| 资产清算成本(评估、运输) | 500–1500万越南盾(约合200–600美元) |
一个典型的中小型外商投资企业(10–30名员工,运营3–5年)的总专业成本为:5000万–1亿越南盾(约合2000–4000美元),不包括遣散费和税务罚款。
注销后——剩余义务
注销并不意味着所有义务的终结:
- 会计记录保存: 自注销之日起保存10年(《会计法》第88/2015/QH13号,第41条)。税务机关可在此期限内对已解散实体进行审计。
- 资本汇回: 直接投资资本账户中的剩余资金,只有在银行收到税务清算证明和注销确认后,才能汇往境外。银行关闭直接投资资本账户,并将余额转入投资者的海外账户——外汇按转账日商业银行的卖出价折算。
- 投资登记证/企业登记证状态: 与解散相关的投资登记证和企业登记证变更是最终性的——证书被吊销,而非变更。
常见陷阱——当顺序出错时

解散阶段必须按顺序完成。跳过步骤会导致连锁问题:
税号冻结: 在财政厅提交解散申请会触发国家公共服务门户网站上的状态变更。一旦税号显示为“đang giải thể”(正在解散),公司将无法再提交补充纳税申报表或修正申报。在完成税务清算前就提交解散文件的外商投资企业,会发现无法解决审计发现的问题——导致流程延长数月。
社保账户不匹配: 在最终确定员工遣散费前关闭社会保险账户,会在劳动厅造成核对错误。更正后的社会保险手册必须与最终工资记录完全一致——差异需要人工审核,增加2–4周时间。
海关保税解除: 出口加工企业在获得海关清关证明前就清算保税货物,将面临对整个库存价值(而不仅仅是剩余库存)的关税重新评估。在第六阶段(海关)之前开始第四阶段(资产清算)是一个代价高昂的顺序错误。
如需税务清算支持、解散咨询和退出规划——请联系我们的合规团队。David Nguyen 负责协调外商投资企业的公司重组和解散事宜,与注册会计师合作处理税务清算和社保账户关闭。
本指南反映了截至2026年3月,根据《企业法》(第59/2020/QH14号法律)、《投资法》(第61/2020/QH14号法律,经第90/2025/QH15号法律修订)、《劳动法》(第45/2019/QH14号法律)和《税务管理法》(第38/2019/QH14号法律)规定的解散程序。程序可能随实施细则的变化而调整——在启动解散前,请咨询合格的法律和税务顾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