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在三个关键维度上存在差异:收入确认时点、租赁分类和资产估值。这些差异给外商投资企业带来了复杂的对账工作——它们需要为越南税务合规保持VAS法定账簿,同时母公司又需按IFRS进行合并。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的第99/2025/TT-BTC号通知(“新VAS”)缩小了部分差距,但并未消除它们。
这种双重报告要求是越南公司注册过程中的一项基础考量——实体结构直接决定了强制性的会计制度和未来的审计义务。
在越南财务报告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完全趋同之前,100%外资企业将面临VAS-IFRS双重报告。截至2026年3月,财政部尚未宣布趋同时间表。越南法定申报与母公司合并报表之间未对账的收入差异,会引发税务机关的关注。
⚠️ 关键合规点: 对100%外资企业而言,VAS法定报告仍是强制性的。除非根据第345/QĐ-BTC号决定第二阶段的规定,企业属于国有企业、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众公司(非中小企业),否则采用IFRS仍属自愿。
VAS 与 IFRS:框架差异所在
财政部通过26项准则(VAS 01–26)管理VAS。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IFRS。根本区别在于:IFRS允许运用专业判断以实现公允列报,而VAS则规定了具体的处理方法,几乎没有解释空间。
由于VAS是税务计算的官方基础,IFRS母公司报告与当地法定账簿之间未对账的差异,会成为越南税务审计的主要目标。未记录的时点差异会触发根据《税务管理法》38/2019/QH14第102条进行的收入重新评估。
任命合格的首席会计师不仅仅是一项人力资源任务——这是确保VAS账簿能经受住税务机关审查的强制性合规步骤。首席会计师对其签署的每一份法定申报文件承担个人责任。
收入确认
IFRS 15采用五步法履约义务模型——当控制权转移给客户时确认收入。VAS则采取更严格的方法:在商品交付、服务提供且收款可能性较高时确认收入。
这种差异对软件许可和长期合同影响最大。根据IFRS 15,一项没有剩余定制要求的软件许可在合同签署时即可确认收入。VAS则要求在交付确认后才能入账。
一家用18个月建造工厂的制造子公司,在保守的VAS下可能显示零收入,而在IFRS账簿中则进行渐进式确认。同一笔交易,不同时点——必须进行对账。
租赁会计
IFRS 16要求将所有租赁(短期和低价值租赁除外)作为使用权资产和相应负债计入资产负债表。无论是融资租赁还是经营租赁,都需上表。
VAS则维持旧的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划分。经营租赁仍保留在表外,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费用化。
对于拥有大量租赁组合(如厂房、仓库、办公场所)的外商投资企业,这会造成资产负债表的重大差异。一家越南实体在VAS下可能显示500亿越南盾(约200万美元)的固定资产,但在IFRS合并报表中可能额外承载3000亿越南盾(约1200万美元)的使用权租赁资产。
公允价值计量
VAS将公允价值计量限制在特定资产类别。IFRS则广泛要求在生物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金融工具中采用公允价值。
第99/2025号通知引入了科目215(生物资产),部分弥合了这一差距。然而,计量方法仍采用VAS规定的成本基础,而非IFRS的公允价值层级。
农业外商投资企业说明了实际影响:中部高地的咖啡树在VAS历史成本法下可能显示800亿越南盾(约320万美元),而在IFRS公允价值法下可能显示1200亿越南盾(约480万美元)。这400亿越南盾的差额需要进行对账和递延所得税计算。
遵守越南全球最低税规则又增加了一层复杂性,因为根据科目82112(支柱二企业所得税)进行的有效税率计算,所使用的账面价值在不同框架下存在差异。GMT申报流程要求通过01/TM表对VAS与IFRS进行书面对账——这使得这种框架差异成为一项直接的合规义务。
VAS-IFRS双重报告:对账要求
在VFRS与IFRS完全趋同之前,外商投资企业需要同时维护用于越南税务合规的VAS法定账簿,以及用于母公司根据IFRS 10进行合并的IFRS调整报告。审计师会标记VAS应税收入与IFRS合并结果之间的差异,质疑转让定价或费用可抵扣性。
这直接影响股息规划。从越南汇回利润受经审计的VAS净利润约束——IFRS合并报告中任何高估的利润,在当地法定审计完成之前,都无法合法汇出。
适用的报告框架
越南的IFRS趋同遵循两阶段路线图。第一阶段(2022–2025年)允许自愿采用。第二阶段(自2026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财年)根据第345/QĐ-BTC号决定,要求特定类型实体强制采用IFRS。
| 实体类型 | 第二阶段要求 | 实际影响 |
|---|---|---|
| 国有企业 | 强制采用IFRS | 完全转换为IFRS——VAS不再被法定报告接受 |
| 上市公司 | 强制采用IFRS | 证券交易所报告要求外商投资上市公司采用IFRS |
| 非上市公众公司(非中小企业) | 强制采用IFRS | 公众受托责任触发IFRS要求 |
| 100%外资企业 | VAS强制;IFRS自愿 | 继续VAS-IFRS双重报告——VAS用于税务,IFRS用于母公司合并 |
| 中小企业 | VFRS强制 | 简化的IFRS趋同框架 |
实体分类决定了强制采用的框架。分类错误意味着按错误的标准编制报表——导致不必要的转换成本,并在当局执行第二阶段要求时面临审计不合规风险。
关于框架选择的详细指南:第99号通知实施指南。
第99/2025号通知影响对账的变化
第99/2025号通知中的三项变化直接影响VAS-IFRS对账:
- 科目215(生物资产) ——将生物资产与不动产、厂场和设备分开,使VAS更接近IAS 41(尽管计量仍基于成本,而非IFRS公允价值)
- 科目82112(支柱二企业所得税) ——追踪受全球最低税约束的跨国外商投资集团的QDMTT和IIR义务
- 财务状况表 ——取代“资产负债表”术语,使VAS报告名称与IFRS术语保持一致
完整的25+个科目级别对比,请参阅第99号通知详细变化。
常见审计关注点
会计框架审计中主要有三个问题:
- 收入确认时点未对账 —— IFRS履约义务模型与VAS交付基础时点的差异。未记录的差异会触发应税收入重新计算。
- 租赁重分类未记录 —— VAS下的表外经营租赁在IFRS合并中显示为使用权资产。不同框架下的总资产可能相差15–20%而未披露。
- 公允价值调整缺失递延税 —— 从VAS历史成本到IFRS公允价值的重估会产生暂时性差异,需要计提递延税。审计师通常会标记此差异。
后续步骤
在VFRS完全趋同之前,VAS-IFRS差异将持续存在——截至2026年,时间表尚不确定。外商投资企业应立即采取三项行动:根据第345/QĐ-BTC号决定核实实体分类,记录收入时点、租赁重分类和公允价值差异的对账规程,并按照第99/2025号通知结构更新会计科目表。
如需了解所有会计义务的完整图谱——法定审计、首席会计师要求和定期政府报告——请参阅会计与报告合规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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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免责声明
本文提供关于越南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差异的一般信息。不构成法律、税务或会计建议。
引用的法规(包括第99/2025/TT-BTC号通知和第345/QĐ-BTC号决定)可能被修订,并受财政部官方指南约束。读者在做出框架采用决定前,应就具体情况咨询持牌会计专业人士。越南法规变动频繁——请与合格顾问核实当前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