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外商投资企业面临的会计和报告义务远不止年度财务报表。VAS合规记账、法定审计、5项以上定期政府报告,以及从第200号通知到第99号通知的过渡——所有这些义务都在向不同主管机关提交的截止日期上重叠交错。
本指南覆盖外商投资企业财务团队的每一项义务、截止日期和合规风险。
越南会计准则(VAS)
VAS框架与通知体系
越南的会计制度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是VAS(Chuẩn mực Kế toán Việt Nam)——财政部于2001年至2005年间发布的26项会计准则,涵盖收入确认、固定资产、金融工具等原则。VAS在功能上大致相当于IFRS,但在关键领域存在差异:租赁处理、公允价值计量和合并规则。
第二层是实施通知——指导企业如何在实践中应用VAS的详细规定。包括标准化会计科目表、财务报表格式、资本化标准和记账程序。与IFRS允许企业自行设计会计科目表不同,越南规定了统一的科目代码——所有企业都使用科目111代表现金、科目511代表收入等。
有关VAS与IFRS的详细对比,请参阅我们的VAS-IFRS外商投资指南 →。
第99/2025号通知——新的实施框架
从2015年至2025年,第200/2014/TT-BTC号通知一直是VAS的实施通知——规范越南每家企业的账务处理方式。自2026年1月1日起,第99/2025/TT-BTC号通知全面取代第200号通知——这是2003年以来越南会计制度最重大的变革。
主要变化:新增12项准则、修订12项现有准则、更新收入确认指引、新增金融工具分类规则以及增强披露要求。会计科目表进行了重构——企业必须在2026年首个报告期前更新会计软件并培训员工。有关第200号通知与第99号通知的逐项对比,请参阅我们的技术深度分析。
其他要求
会计软件: 大多数外商投资企业使用会计软件——越南本地平台(MISA、FAST)或针对VAS合规配置的国际系统(SAP、Oracle)。软件必须能够按越南规定的格式生成报表。
档案保存: 根据2015年《会计法》,会计档案须保存至少10年。电子保存依据第174/2016号议定允许,但原始签字文件——特别是合同和银行确认函——必须保留。
货币: 如果外币是企业的主要交易货币,则允许使用外币记账,但向越南当局提交的所有财务报表均须折算为越南盾。实践中,大多数外商投资企业从一开始就选择越南盾作为记账本位币以简化合规,再折算为母公司货币进行集团合并。
语言: 会计记录必须使用越南语。许多外商投资企业通过集团ERP系统以母语维护账簿——这在内部运作正常,但在向税务机关提交财务报表或接受检查时,所有内容必须是越南语。实用做法:从一开始就维护双语记账,或确保VAS转换输出包含越南语条目。在审计期间追溯翻译既昂贵又容易出错。
IFRS在越南的采纳
路线图:第345/QĐ-BTC号决定
越南尚未全面采纳IFRS。财政部于2020年发布第345/QĐ-BTC号决定,确立了三阶段路线图:准备阶段(2019-2021年)、自愿试点阶段(2022-2025年)和自2026年起的强制采纳阶段。强制阶段适用于上市公司、大型国有企业和大型非上市公众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
外商投资子公司在通知财政部后可自愿对其法定财务报表采用IFRS——但这不免除其在税务和监管报告方面的VAS义务。
VFRS——新准则
越南正在制定越南财务报告准则(VFRS)以取代VAS。与直接采纳IFRS不同,VFRS在适应本地监管环境的同时向IFRS趋同——类似于中国采用中国会计准则(CAS)而非纯IFRS。第99/2025号通知是这一趋同的第一步重大举措,在实践中使VAS更接近IFRS,但未正式采纳完整框架。
外商投资企业的双重报告
大多数外商投资企业在双重报告体系下运作:为越南当局准备VAS合规的法定账簿,为集团合并准备IFRS报告包。造成调节工作的主要差异:VAS与IFRS 15下的收入确认时点、租赁处理(VAS尚无IFRS 16等效准则)以及公允价值计量范围。
财务团队应针对所在行业绘制VAS-IFRS差异图,并建立自动化转换模板,而非每个报告期进行手动调整。
合规要求
税务合规
税务申报驱动着最频繁的合规截止日期——增值税月度或季度申报、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以及90天内的年度汇算清缴。税务合规与会计直接相关:VAS财务报表输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增值税进项抵扣取决于正确的发票记账,个人所得税预扣需要准确的薪资核算。
有关税率、申报截止日期、优惠政策和审计风险的完整介绍,请参阅我们的越南税务体系指南 →。
财务报表报送
年度财务报表须在财年结束后90天内提交——日历年企业通常为3月31日。报表须以越南语和越南盾编制。报送接收方包括:税务机关、投资计划部门(DPI)和统计总局(GSO)。
根据第41/2018/NĐ-CP号议定,逾期提交财务报表将面临500万至1000万越南盾罚款。但更大的风险来自连锁效应——财务报表迟报导致法定审计延迟,进而延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最终阻碍利润汇回。
法定审计
所有外商投资企业无论收入或员工人数均须完成年度法定审计——这一要求专门针对外商投资企业,并非适用于所有国内企业。审计须由越南持牌审计事务所执行,并在90天的报送窗口内完成。
审计报告与财务报表一同提交给税务机关、投资计划部门和统计总局。选择具有外商投资经验的审计事务所至关重要——不熟悉双重报告结构或转让定价文档的审计师往往遗漏合规缺口,埋下后续税务审查的隐患。
主管会计
每家企业必须任命一名符合越南资格要求的主管会计——包括持有越南会计证书或等效认可证书。外籍人员可在特定条件下担任此职务,但须证明其具备越南会计知识。
根据2015年《会计法》,主管会计对财务报表的准确性承担个人法律责任。这种个人责任风险正是越来越多外商投资企业将主管会计职能外包给持牌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同时转移合规负担和法律责任。
外商投资企业报告义务
除会计和税务申报外,外商投资企业必须向多个政府机构提交定期报告。遗漏这些报告是外商投资企业最常见的合规失误之一——部分原因是境外母公司不了解这些义务的存在。
投资实施报告(DPI)
根据2020年《投资法》第72条和第31/2021/NĐ-CP号议定,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交:
- 季度报告: 通过国家投资信息系统于下一季度首月10日前提交
- 年度报告: 于次年3月31日前提交
报告涵盖资本到位进度、收入、就业和环保合规情况。未提交将面临每次违规3000万至5000万越南盾罚款。
投资监测报告(DPI)
与实施报告分开,第29/2021/NĐ-CP号议定(表格A.III.2,第03/2021/TT-BKHDT号通知)规定的监测报告按半年度和年度提交,截至3月31日。涵盖财务绩效、员工收入、研发支出和技术利用。不合规处罚:2000万至3000万越南盾。
统计报告(GSO)
根据《统计法》,外商投资企业须按多种频率提交报告:
- 月度: 次月12日前
- 季度: 下一季度最后一月12日前
- 年度: 3月31日前
报告用于国家经济指标统计。具体要求因企业规模和行业而异。
贸易活动报告(DOIT)
持有贸易许可证的外商投资企业须根据第09/2018/NĐ-CP号议定第40条,于每年1月31日前向省级工贸厅提交年度报告。适用于从事商品贸易及相关活动的企业。
外债报告(SBV)
期限超过一年的外债须根据第12/2022/TT-NHNN号通知在越南国家银行登记。贷款条款变更——利率、期限、还款计划——须重新登记。须定期报告贷款提款和还款状况。
劳动报告
劳动使用报告须提交给劳动荣军社会事务厅(DOLISA),通常与3月31日年度报告截止日期一致。雇用外籍员工的外商投资企业还须维护工作许可证合规文档——详见我们的越南劳动法合规指南。
常见合规风险
三种模式持续导致外商投资企业合规失败:
截止日期集中在3月31日前后。 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投资报告、监测报告、统计报告——全部集中在财年结束后的同一个90天窗口。不在1月就启动流程的企业总是在3月面临瓶颈。
报告碎片化。 五个不同机构(税务机关、DPI、GSO、DOIT、DOLISA)各自要求通过不同系统以不同格式提交单独的报告。没有任何一个门户能整合所有外商投资企业报告。在完成其他报告的同时遗漏某一项是常见情况。
语言和格式不匹配。 以外语和外币维护集团标准记账的外商投资企业,每次报送时都必须转换为越南语和越南盾。不将这一转换纳入月度关账流程的企业,会积累技术债务,在年度报告季集中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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