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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税务合规

越南外商投资企业(FDI)企业所得税:税率、扣除项、优惠政策与有效税率规划

David Nguyen

作者: David Nguy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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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外商投资企业(FDI)企业所得税:税率、扣除项、优惠政策与有效税率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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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67/2025/QH15号法律(2025年10月1日生效),越南企业所得税(CIT)标准税率为20%——这是所有外商投资企业的默认税率。国内中小企业根据收入阶梯适用15%或17%的税率,但这些税率目前不适用于外资企业。鼓励类行业或困难地区的FDI项目可申请10%的优惠税率,并享受“4免9减半”政策——但根据第67/2025/QH15号法律,仅凭工业园区位置已不再符合优惠条件。关键变化:可扣除费用的非现金支付门槛从2000万越南盾降至500万越南盾,研发费用可享受200%的超额扣除,亏损最多可结转5年。合并收入超过7.5亿欧元的跨国集团需遵守全球最低税,面临15%的最低有效税率。

根据第67/2025/QH15号法律(2025年10月1日生效),越南外商投资企业(FDI)企业所得税按应税利润的20%标准税率征收。FDI企业可通过行业激励或投资困难地区将税率降至10%,但第67号法律取消了工业园区位置作为独立的优惠资格路径。对于合并收入超过7.5亿欧元的跨国集团,全球最低税增加了15%的有效税率下限。

税率结构:标准税率与优惠税率

FDI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分为两类:20%的标准税率和基于行业的优惠税率。

标准税率:20%

根据第67/2025/QH15号法律,所有外商投资企业均按应税利润的20%缴纳企业所得税。无论收入规模大小,20%的税率适用于所有FDI公司。

应税利润 = 收入 − 可扣除费用 − 免税收入 + 其他应税收入。公式很简单。复杂之处在于什么费用符合扣除条件。

优惠税率:符合条件的FDI适用10-17%

符合行业或地区标准的FDI项目可享受降低的税率和免税期:

资格路径企业所得税税率免税期期限
鼓励类行业(高科技、绿色、数字)10%4年免税 + 9年减半征收15年
困难地区 / 经济特区10%4年免税 + 9年减半征收15年
优先社会领域(教育、医疗)10%4年免税 + 9年减半征收15年

🚨 关键变化: 根据第67/2025/QH15号法律(2025年10月1日生效),仅凭工业园区位置已不再符合优惠资格。位于标准工业园区的新建制造项目现在将面临全额20%的税率,除非其业务行业本身符合条件。关于完整的激励策略——包括过渡期规则、扩建项目处理以及追回风险——请参阅 企业所得税激励策略指南

中小企业阶梯税率:仅适用于国内企业

第67/2025/QH15号法律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引入了降低的税率——但这些税率目前仅适用于国内企业,不适用于FDI企业

收入阶梯企业所得税税率适用对象
≤ 30亿越南盾(约12万美元)15%仅限国内中小企业
> 30亿至 ≤ 500亿越南盾(约200万美元)17%仅限国内中小企业
> 500亿越南盾20%所有企业,包括FDI

FDI企业应关注实施细则——资格标准可能会演变。目前,所有外资企业均适用20%的标准税率,或通过上述基于行业的优惠税率获得资格。

可扣除费用与不可扣除费用

企业所得税扣除的准确性决定了企业的有效税率。第67/2025/QH15号法律第9条设定了框架;第320/2025/ND-CP号议定提供了实施细则。关于三项黄金规则和不可扣除黑名单的全面解析,请参考我们关于 企业所得税可扣除费用 的专门指南。

一般扣除规则

一项费用要可扣除,必须满足以下所有三个条件:

  1. 实际发生 用于业务运营——非个人、非股东相关
  2. 有有效凭证支持——电子发票、合同、交货证明
  3. 对于金额 ≥ 500万越南盾的交易,通过非现金方式支付

500万越南盾(约200美元)的门槛是根据第320/2025号议定新增的——之前是2000万越南盾。即使是中等规模的供应商现金付款,现在也会丧失扣除资格。该规则按交易适用,同一天从同一供应商处多次购买累计金额 ≥ 500万越南盾的,将合并计算。

FDI的关键可扣除费用

类别可扣除金额条件
员工工资实际支付金额必须与劳动合同一致,并向税务机关申报
研发成本200%超额扣除符合条件的科学/技术/创新/数字化转型研发;不允许产生税务亏损
员工福利基金最高500万越南盾/员工/年补充养老金、自愿保险、社会福利
折旧按越南会计准则直线法计提资产已在税务机关登记;有最低和最高使用年限范围
贷款利息实际金额来自持牌信贷机构;非信贷机构贷款利息上限为民法典规定的基本利率
赞助费用实际金额第320号议定新增:文化、困难地区、科学/数字化转型领域的赞助
土地租金实际金额新增:即使当前没有匹配的收入也可扣除
进口关税实际金额进口材料支付的 海关关税 可作为生产成本扣除

常见的不可扣除费用

以下费用类别常引发FDI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审计调整:

  • 非信贷机构贷款利息 超过民法典基本利率上限的部分
  • 准备金 超过法定上限的部分(坏账、存货、保修准备金)
  • 罚款和罚金——行政、税务或合同罚款永远不可扣除
  • 无有效电子发票的费用——纸质收据无效
  • 金额 ≥ 500万越南盾的现金支付——即使有有效发票,现金结算也会使扣除失效
  • 关联方费用 超过 第20/2025/ND-CP号议定 规定的独立交易定价的部分

研发超额扣除值得关注。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可按200%扣除——因此10亿越南盾(约4万美元)的研发费用可产生20亿越南盾的税务扣除额。但是,超额扣除不能使纳税人处于亏损状态。如果额外100%扣除前的应税收入为8亿越南盾,则只能申请8亿越南盾的额外扣除额——任何剩余的扣除额将被没收,且不能结转。

亏损结转:5年窗口期

企业所得税亏损结转允许FDI企业将税务亏损在产生亏损的年度起,最多连续5年内进行抵减。越南不允许亏损向后结转。

对于FDI企业,有两个限制需要注意:

  1. 房地产或项目转让产生的亏损 不能抵减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活动的利润。一家既有盈利的激励性制造业务又有亏损的房地产投资的FDI企业,不能将两者相抵。

  2. 研发超额扣除不能导致亏损状态。 额外的100%扣除额(在正常的100%之上)以该年度扣除前的应税收入为上限。

⚠️ 激励时机风险: 对于初创阶段在前3年产生亏损的FDI项目,免税期从第一个盈利年度开始——或者,如果企业在首个收入年度后仍处于亏损状态,则从第4个年度自动开始(企业所得税激励法规中的“第4年规则”)。

结转的亏损随后用于抵减最初几个盈利年度的利润,但免税期的时钟已经开始计时。FDI企业应协调亏损利用与激励时间表——一旦免税期开始,亏损抵减的是免税收入,这既浪费了结转的亏损,也浪费了免税期。

如何计算应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计算遵循标准公式。输入数据需要严谨:

应纳企业所得税 = (应税收入 × 企业所得税税率) − 税收减免

其中:
  应税收入 = 收入 − 可扣除费用 − 免税收入 + 其他收入
  收入        = 销售额 + 服务费 + 财务收入 + 其他业务收入
  免税收入     = 来自国内公司的股息、研发补助(根据第320号议定)

计算示例

一家位于标准工业园区(2025年后无优惠)的制造型FDI企业:

项目金额(越南盾)
总收入50,000,000,000
可扣除费用42,000,000,000
免税收入(国内股息)500,000,000
应税收入7,500,000,000
企业所得税税率20%
应纳企业所得税1,500,000,000
有效税率占收入的3.0%

与同一企业符合10%优惠税率的情况对比:

情景应纳企业所得税相比标准税率的节省额
标准税率 20%15亿越南盾
优惠税率 10%7.5亿越南盾每年7.5亿越南盾
优惠税率 10% + 减半征收3.75亿越南盾每年11.25亿越南盾

在15年的优惠期内,差异会累积到数十亿。从一开始就正确获得基于行业的资格至关重要——在注册成立后补办资格几乎是不可能的。

申报义务与截止日期

企业所得税申报义务遵循季度暂缴 + 年度汇算清缴的模式:

义务截止日期表格
第一季度暂缴4月30日仅缴款——无需申报表
第二季度暂缴7月30日仅缴款——无需申报表
第三季度暂缴10月30日仅缴款——无需申报表
第四季度暂缴次年1月30日仅缴款——无需申报表
年度汇算清缴财年结束后90天内03/TNDN表格 +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法定审计财年结束后90天内所有FDI公司均需进行

季度暂缴税款

越南对企业所得税实行季度自行评估。FDI企业估算每个季度的应税收入并相应缴税——无需税务机关的评估通知。四个季度的缴款总额必须至少达到实际年度企业所得税负债的80%。低于80%将触发对差额部分按0.03%/天计收的滞纳利息,从每个季度的原始截止日期算起。

实际风险在于:高估季度缴款会占用现金流。低估则会触发利息罚款。大多数FDI公司在第一季度至第三季度保守估算,然后在第四季度全年预测明朗后再进行调整。

年度汇算清缴

90天的年度汇算清缴是最关键的税务截止日期。它与以下事项同时进行:

错过90天的截止日期将根据第125/2020/ND-CP号议定触发200万至2500万越南盾(约80-1000美元)的申报罚款。更具破坏性的是:延迟汇算清缴会推迟 利润汇回的税务清关——在问题解决之前,股息汇出将被阻止。

全球最低税:15%的税率下限

对于合并收入 ≥ 7.5亿欧元的跨国集团,越南的 合格国内最低补足税(QDMTT) 根据第236/2025/ND-CP号议定确保15%的有效税率下限。

实际上:当企业所得税激励将有效税率推低至15%以下时,越南会以QDMTT补足税的形式征收差额。激励仍然适用——企业支付额外税款以达到15%。

情景有效税率QDMTT补足税总计
标准税率 20%20%20%
优惠税率 10%10%5%15%
优惠税率 10% + 减半征收(第1-4年)0%15%15%

对于低于7.5亿欧元门槛的集团,优惠税率完全适用——无需补足税。全球最低税门槛是一个关键的规划变量。合并收入接近7.5亿欧元的FDI集团应模拟补足税风险,因为跨越门槛会改变整个激励计算。关于分步合规流程,请参阅 全球最低税申报指南

FDI常见的审计触发点

FDI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审计风险遵循三种模式:

  1. 持续亏损与关联交易并存——一家FDI实体报告亏损,同时向母公司支付管理费、特许权使用费或集团内部服务费,这会引发转让定价审计。第20/2025/ND-CP号议定中基于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的利息上限(调整后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的30%)是审计人员检查的第一项。

  2. 未进行独立核算的激进激励申请——在同一个会计记录中混合了激励性和非激励性收入的情况下,申请10%的税率。根据第67/2025/QH15号法律,年度验证需要按收入类别进行隔离记录。

  3. 收入门槛规避——构建实体以保持在500亿越南盾或30亿越南盾以下,以适用中小企业税率。税务机关会汇总关联实体进行门槛测试。

根据第125/2020/ND-CP号议定,延迟申报罚款为每项200万至2500万越南盾。延迟付款利息按每天0.03%计算——无上限。一笔20亿越南盾的企业所得税少缴税款在2年后被发现,仅利息就会产生4.38亿越南盾。罚款总是比第一次就做对的成本要高。

关于企业所得税如何融入更广泛的税收框架——增值税机制外国承包商税预扣电子发票合规——请参阅 越南税收体系概述。Indochina Link Vietnam的 会计与税务合规服务 涵盖FDI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激励登记和全球最低税准备。

本文反映了截至2026年3月根据第67/2025/QH15号法律和第320/2025/ND-CP号议定的企业所得税法规。企业所得税规定可能受实施细则和修订的影响——请咨询合格的税务顾问,获取针对每个企业具体运营的合规指导。

常见问题

根据第67/2025/QH15号法律,标准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无论收入规模大小,所有外商投资企业均适用此税率。国内中小企业的阶梯税率(15-17%)目前不适用于外资企业。鼓励类行业或困难地区的FDI项目可申请10-17%的优惠税率并享受免税期。

具有有效电子发票且通过非现金方式支付(金额≥500万越南盾)的业务费用可扣除。研发成本可享受200%的超额扣除。员工福利基金缴款上限为每年每人500万越南盾。

税务亏损最多可向前结转5年。房地产或项目转让产生的亏损不得用于抵减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活动的利润。研发超额扣除不能导致企业处于亏损状态。

季度暂缴企业所得税应在每个季度结束后第一个月的30日之前缴纳。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必须在财年结束后90天内完成,并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不能。第67/2025/QH15号法律(2025年10月1日生效)取消了仅凭工业园区位置即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资格。FDI现在必须通过鼓励类行业或投资于困难地区来获得优惠资格。

关于作者们

David Nguyen

David Nguyen

合伙人、董事、注册会计师

并购尽职调查、IFRS/VAS转换和FDI制造设置专家。为越南外资企业提供首席会计师服务。

制造设置并购交易支持IFRS/VAS转换首席会计师
Olivia Zheng

Olivia Zheng

中国客户部经理、注册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和持照税务从业人员,专门为越南的华语企业提供税务、审计和咨询服务。内部控制和管理会计专家。

中国客户咨询服务税务与会计合规IFRS/VAS转换系统设置与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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